離婚取證公司-設立“離婚冷靜期”能否挽救瀕臨婚姻危機?
(草稿)
“是否刪除‘離婚冷靜期’條款在網上引發熱議。該條款于2018年8月加入草案,并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當事人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逼淠康氖菧p少沖動離婚的原因。
但在兩屆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作家姜勝男
(《羋月傳》作者)
建議刪除“離婚冷靜期”。她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條款的初衷是為了防止當事人草率、沖動離婚,維護家庭穩定。但利用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來強行離婚”。絕大多數人為此付出代價,過去一段失敗的婚姻被迫延長痛苦,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人為的沖突,這可能會適得其反?!?/p>
她援引《2016年中國愛情婚姻調查報告》數據指出,只有不到5%的人有過“閃婚、閃離婚”。 “婚姻問題是絕大多數人經過深思熟慮后決定的,法律不應該利用少數人的情況。”全面對待所有想要離婚的群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回應稱,離婚冷靜期僅適用于協議離婚。對于家庭暴力等情況,一般會向法院提出離婚。
然而,面對逐年上升的離婚率,設置“離婚冷靜期”已成為越來越多國家的公共政策。美國、英國、加拿大、韓國等國家都有1個月至1年的“離婚冷靜期”規定。根據韓國的經驗,該制度試行六個月后,離婚取消率從6%提高到23%。在中國的一些試點地區,很多人在冷靜期內放棄了離婚的想法。
民法典
(草稿)
》為何要引入“離婚冷靜期”?設立離婚冷靜期能否挽救岌岌可危的婚姻?會不會妨礙離婚自由?離婚如何才能實現實質公平?而對于單身女性冷凍卵子挽救婚姻,法律是否落后于現實?針對這些問題,新京報記者采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婚姻專家金梅。她認為東莞婚姻調查取證,離婚冷靜期的設立有利于減少沖動離婚。不僅不會妨礙離婚自由,還有利于促進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對未成年子女的培養也有積極意義。
彭景濤 撰稿
金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婚姻家庭法及其歷史研究。個人代表著作:《中國家庭法的近代變遷——從《清代親屬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唐代婚姻家庭繼承法研究——以及與西方法律的比較”。
國外有離婚冷靜期先例,應避免任意離婚
新京報:民法草案擬引入離婚冷靜期。你支持嗎?離婚冷靜期相關規定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金梅:這幾年沖動離婚的案例很多。讓我給你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北京曾經有一對夫婦,一個月內結婚又離婚八次。第一天上午就去辦結婚證,下午就去辦離婚。后來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說,我們的習慣不是當天結婚、當天離婚,所以我們就讓他們第二天去。這樣的例子促使我們思考離婚是否應該隨意。
有些人離婚是因為他們看到公共政策的變化。比如,幾年前限購政策出臺后,不少夫妻走向“假離婚”。當然,法律上不存在“假離婚”。這些離婚的動機是追求經濟利益,而這樣的公共政策很容易導致沖動離婚。一些地方政府也做出了嘗試。例如,山東濟南某區、安徽蚌埠某市就嘗試為當事人在協商離婚時設立預約期離婚取證公司-設立“離婚冷靜期”能否挽救瀕臨婚姻危機?,讓他們考慮一周后再決定是否進行。當地的做法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也確實讓一些沖動離婚的夫妻重歸于好,最終沒有離婚。因此,我認為這次將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寫入民法典。從立法者的角度來看,我們還是希望離婚率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水平。我們需要考慮離婚率和社會穩定性,以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橐鼋獬欠駮ξ闯赡曜优a生很大的影響。
新京報:國外有設立離婚冷靜期的先例嗎?
金梅:關于離婚冷靜期的由來,我想追溯到中國的婚姻。中國人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到民政部門申請協議離婚或登記離婚,二是到法院起訴。離婚訴訟。協議離婚制度是從蘇聯學來的,但現在俄羅斯也對其進行了修改。夫妻雙方有未成年子女的,不得協議離婚解除婚姻,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樣的設置也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
離婚冷靜期的設立并不是我國獨創的制度。西方許多發達國家都有離婚冷靜期制度設計。例如,法國的協議離婚對結婚時間和冷靜期都有限制。規定結婚后6個月內不得協議離婚。同樣,協議離婚也有三個要求。月考慮期。在美國許多州,設定離婚冷靜期的情況并不少見。加州這個女權比較強的州,離婚冷靜期是6個月,比較長。德國離婚沒有冷靜期,但德國家庭法只允許通過法院訴訟離婚,不允許協議離婚,即不允許到民政部門登記離婚。為什么德國人會有這樣的設計呢?因為德國立法者認為離婚是身份的重大改變,必須在法庭上處理。因此,從這些西方國家的設定來看,離婚是一件非常謹慎、嚴肅的事情,必須避免任意性。
陳道明、蔣雯麗主演的《中國式離婚》劇照。
新京報:離婚時為什么要避免隨意性行為?
金梅:婚姻行為是合法行為。從形式上看,法律行為分為必要行為和非必要行為。世界各國都規定婚姻為必備行為。那么正式行為應該建立什么樣的形式呢?這是立法者需要考慮的。那么,為什么有些國家要設立離婚冷靜期呢?這是因為考慮到離婚不僅是身份的重大轉變,還涉及到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這些都是大事,不是小事。因此,設置離婚冷靜期,實際上就是利用時間來保證離婚意圖的真實性。
其實我們都知道,去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時,當事人的情緒是非常復雜的。有些人經過反復思考、慎重考慮后才考慮離婚。他們是相對理性的人。也有一些人確實很沖動。如果兩個人吵架到一定程度,誰都不同意,就會離婚。到了民政部門后,一些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它能起到什么作用。他們只知道婚姻關系必須解除,但雙方達成的財產協議、財產分割協議、子女撫養費等都不清楚。不明白。男女雙方的智力水平、社會經歷、文化水平、家庭狀況等不同,會導致他們在離婚的法律后果上存在一些偏差。在這種情況下,為準備離婚的人設定一個冷靜期是有幫助的。避免因沖動而造成不良后果。
馮小剛導演的《我不是潘金蓮》講述了一個農村婦女因“假離婚”而不斷打官司的故事。
離婚冷靜期并不限制離婚自由
新京報記者: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表示,擬提交刪除民法草案中離婚冷靜期相關規定的議案。該話題已成為熱門話題。您對取消離婚冷靜期的建議有何看法?
金梅:她認為離婚冷靜期限制了離婚的自由,但我個人認為法律并沒有說當事人不能離婚,對吧?法律只規定離婚登記程序將推遲一個月。過去,如果當事人想離婚,只需到民政部門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即可立即領取離婚證?,F在推遲了一個月,離婚訴訟的大門已經打開。
這個系統的目的是用時間來確保離婚的意思是真實的。那么,離婚的真實意思應該包括三個內容:第一是離婚本身,第二是雙方的意愿,第三是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達成的協議,這才是真實的。雙方的意圖。同時,給予當事人一個月的后悔時間的可能性。
新京報:離婚冷靜期是否適合所有協議離婚的人?是否存在少數人綁架多數人的情況?
金梅:明確規定家庭暴力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對于其他情況,可以在審理過程中增加一些具體情況進行限制。
《等待》,哈金著,莫鐵金亮譯 |四川文藝出版社,2015年6月。該書講述了一個男人為了追求真愛而與農村妻子離婚的故事。由于政策原因,夫妻倆連續17年辦理離婚手續均未果。
新京報:您認為人大代表提案的不足之處是什么?您對本民法典中涉及婚姻的條款有何建議?
金梅:人大代表應該更多地關注婚姻中離婚條款的實質公平性,而不是糾結于一個不是特別重要的問題。 《婚姻》中,如何實現實質性公平,其實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例如,婚姻期限是否具有法律價值?與結婚一年的人離婚,與結婚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人離婚,對家庭的貢獻是不同的。例如,今天的職業女性對家庭的貢獻實際上比男性更多。因為她們除了像男人一樣工作8小時賺錢之外,還要撫養孩子、做家務。
與職業女性相比,現在的農村女性可能過得更輕松。這是因為農村家庭存在著自然的分工,男主外,女主內。因此,除了考慮離婚法的實質公平性外,還必須考慮離婚后男女地位將如何變化。這種地位的變化包括社會地位、經濟地位等。
新京報:既然離婚需要冷靜期,但結婚沒有冷靜期,會不會結婚成本太低,離婚成本太高?
金梅:在國外結婚往往需要一個公示期,一般要3到4個月。待公示期滿后生效。這個公示期也意味著給當事人一段遺憾期。同時,第三方也可以舉報,例如婚姻無效。所以現在我們需要衡量一個東西,就是中國人的觀念,男大當嫁,女大當嫁。但在當代社會,人們追求的性結合模式已經變得多樣化。也就是說,一個人只有認同婚姻的價值觀,才會結婚。如果不同意,就不要結婚,可以同居等等。 如今,這種兩性之間的結合是多種多樣的,而且不受法律禁止,所以是自由的。
但是,如果你選擇婚姻,你就必須了解婚姻的規則和責任。如果你不能接受,就不要結婚。在婚姻階段,我們對人民缺乏教育。事實上,我們很多人結婚時并不知道結婚時我們要承擔什么責任,擁有什么權利。但結婚和離婚還是有區別的?;橐鲋苯由婕皟蓚€人,但離婚可能涉及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
新京報:也有人建議,離婚時有過錯方應少分財產或不分財產。離婚時很難界定過錯方嗎?
金梅:法律只是規定挪用夫妻共同財產屬于詐騙行為,所以分割共同財產時就少分割或者不分割。對于離婚時的過錯方,僅說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離婚損害賠償。至于賠償數額,則要根據具體案件而定,所以基本上是留給法官酌情決定的。至于如何界定過錯方,有明確規定,如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其他重大過失也由法官自行判斷。
電視劇《新婚姻時代》劇照。
保障婦女平等生育權和選擇婚姻自由
新京報:您對保障婦女平等生育權、賦權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提案有何看法?
金梅:這是一個很好的建議。因為從人的自然成長和發展的角度來看,教育部規定的教育年限太長了。一個人必須年滿30歲才能獲得博士學位。不僅在中國社會,在世界各地,結婚年齡都在推遲。推遲結婚年齡,意味著女性錯過了生育孩子的最佳時機。生育是每個人的人權。每個人都有權利想要繁衍自己的后代。至少他們不應該反對。法律并不禁止單身女性冷凍卵子。我還認為我們的法律不應就此止步。我們應該更進一步,認識到單身人士也有生育孩子的權利。我們不能將生育孩子的權利視為一種身份權利。如果我們把生育權當作一種身份權,只能說我們擁有一定的權利。只有有地位的人才有生育的權利,而其他沒有地位的人則沒有生育的權利。這是不正確的。
現在現實實際上已經領先于立法,這次的民法典在婚姻家庭和人工生殖領域并沒有體現出21世紀的特點。這是一個基本的制度差距。
新京報: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婚姻?從法律角度應該如何看待未婚同居?
金梅:當我們談論具體的制度設計時,總有一個東西主導著我們對婚姻的理解。事實上,德國民法典中對婚姻的定義是男女之間終身結合、共同生活。對于今天的一些中國人來說,它的定義可能顯得保守。西方國家的立法是分層次的,包括婚姻法和同居法,都是分層次的,以滿足不同人的需要。
人都是孤獨的個體,需要一個共同生活的伴侶。至于同居伴侶之間的結合類型,無論是婚姻還是同居,都需要考慮。兩個伙伴關系追求的目標不同。例如,法國法律對婚姻有忠誠度要求,但對同居關系沒有忠誠度要求。
電視劇《中國式離婚》海報。
離婚需要上法庭或向行政機構登記。然而,解除同居關系是很容易的。如果三個月內兩個人不再在一起,則自動解除。婚姻和同居之間有非常明顯的區別。的分界線。我認為這樣更好。如果你能適應婚姻,就結婚吧。如果不能適應婚姻,就選擇同居。有同居法對其進行規范。如果不能忍受同居,可以選擇其他形式。
新京報:今年兩會期間關于女權的提案很多,關于婚姻的討論也很多。您認為為什么會發生這種情況?
金眉:女性對自己的地位感到焦慮。這種焦慮來源于現實生活中對女性的要求。對于現代女性來說,這是非常困難的。一方面,她們要像職場上的所有男人一樣努力工作,回家后也需要努力工作?,F代社會,婚姻很容易解體,這導致了年長女性和年輕女性對婚姻的焦慮。除此之外,還涉及到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那就是女性的現狀。從法律上來說,男女是平等的,但實際上是否實現了實質性的平等,還需要考慮。
作者 |彭景濤